注銷: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行政機關申請,并經過明確規定清算程序中后主體資格消滅。公司幾乎消亡,法人地位合法終止,所有雇員遣散,所有金融機構的錢收回,所有債權債務結束。注銷是合法行為,也是公司停止經營管理的最終唯一結果。
(1)清算:公司注銷以前要建立清算組,清算組需求先在公安部門存案。一般而言,清算組主管是公司的法人,而清算組核心成員是大股東們,假如是個人獨資企業(或一人股份有限公司)就填其他人。
(2)登報:公司債務全部處理完畢后,需要登報文告。
但是一般公司注銷常常是因為公司出了一些難題才去注銷,但注銷的時候也會查出一些難題。比如:企業的地價單據開了沒有,是否還在那里經營管理了,企業的租賃合約都找不到,前幾年企業的稅賦偏低等等狀況。注銷的手續又要增加,開銷大自然又要增加了。這就是為什么注銷公司比注冊公司還貴。
因為公司注銷麻煩就放棄公司注銷顯然是不對的,放棄注銷非常容易,但是會給企業主帶來很多的可能性和麻煩,到最終連高速鐵路和架飛機都難以乘坐的時候,再想起來去注銷公司會難上加難。
而且,注銷公司趕早不趕晚,注銷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事,很多沒有專業知識的企業可能一兩年都完不成公司注銷的管理工作,但是對于企業來說,一旦企業沒有第一時間申請公司注銷,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只增不減!
|